《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通过空气传播的乙类传染病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结核、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猩红热。通过空气传播的丙类传染病有: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
虽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我国尚未发现对是否将此列入法定传染病管理有不同意见,但考虑到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都把人感染致病性禽流感列入法定传染病管理,世界卫生组织也建议各国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列入甲类传染病管理,所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其列入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经国务院卫生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按甲类传染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非典、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这种传染病虽然只被纳入乙类,但由于其传染性强、危害大,如果先要报批、公布才能实施,难免贻误时机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法律特别授权,这三种乙类传染可以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所引起的一组具有传染性的疾病,病原体在人群中传播,常造成传染病流行,严重威胁着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至今它仍是世界上发病率*高的疾病。